(1)來澄優秀大學生租房有補貼。具有博士、碩士、“985”、“211”高校及新列入“雙一流”建設學科名單專業本科學歷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畢業2年內到我市企業初次就業并在外租房的,經認定,按不高于租金實際支付額的80%,分別給予最高1000元/月、800元/月、500元/月的補貼,連續領取租房補貼期限為3年。
(2)困難畢業生求職創業有補貼。高校(含民辦高校、獨立學院)、中等職業學校、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的城鄉低保家庭、殘疾、已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含生源地助學貸款)、建檔立卡低收入農戶家庭(含建檔立卡低收入殘疾人農戶家庭)、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含建檔立卡貧困殘疾人家庭)和屬于特困人員的畢業生,可申領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1500元/人。
(3)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社保有補貼。畢業兩年內未實現初次就業,在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辦理實名登記并按規定辦理靈活就業參保的本市戶籍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按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50%予以補貼,最長不超過2年。
(4)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有補貼。畢業2年內未就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和畢業前6個月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參加就業見習的,可申領就業見習補貼。其中就業見習人員生活費補貼每月按本市月最低工資60%的標準支付,補貼期限最長為3個月。就業見習用人單位每月按照就業見習人數給予每人150元的帶教費補貼和最高50元的意外傷害補貼。對見習人員見習期滿留用率達50%以上的見習單位,按每留用1人補貼10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留崗補貼。
(5)困難家庭、低保家庭高校畢業生就業有援助。由所在轄區政府實施“一對一”的就業幫扶,實現優先就業和穩定就業。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考時,免收困難家庭、低保家庭高校畢業生的報名費和體檢費。
(6)公益性崗位錄用高校畢業生有補貼。對到農村基層和城市社區從事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工作的江陰籍高校畢業生,符合公益性崗位就業的,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
(7)用人單位吸納困難家庭、低保家庭高校畢業生有補助。對吸納困難家庭、低保家庭高校畢業生就業的單位,與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可按企業為其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單位繳納部分給予全額補貼,累計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
(8)小微企業招用高校畢業生有扶持。小微企業新招用畢業2年內初次就業的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1年社會保險補貼,開展崗前培訓的,給予培訓補貼。
江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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